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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多措并举加强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和整改

发布时间:2014-05-27   浏览量:    来源:


    专稿:近日,凤台县积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组织部《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检查工作统计口径》要求,对全县206个单位机构和1000余名机关干部进行了自查统计,并结合凤台实际,初步制定整改措施。

    一、严格按照《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规定配备干部。以中组部文件下发时间为节点,在今后的干部配备中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进行干部配备。对照文件精神,对已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三年内逐步消化,坚决不予新超配干部。

    二、调整全县现有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县委原来研究确定的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或废止。不再执行《关于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及正科级建制单位副职领导干部晋升主任科员的实施意见》(凤[2009]34号)文件,调整《关于县委管理科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补充意见》(凤发〔2012〕12号)中科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综合考虑,不再简单划年龄界限,杜绝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三、深化机构改革力度,健全机构功能,完善机构设置。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有关机构设置规定,规范设置机构。对以往和目前涉及到机构撤并没有完全改革到位的,结合凤台实际,采取果断措施,使干部职数配备与机构设置、规模相适应并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编制部门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机构调整清理方案。切实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撤并及中心工作结束后带来的机构臃肿、干部职数配备过度、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对照要求梳理,归类区分,综合安置。按照自查和梳理的超配人员数量、类别情况,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在三年内有计划的消化超配人员,并结合凤台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实际情况,减少新提拔干部数量、放缓新提拔任用干部速度,对表现特别优异、实绩突出的予以提拔。人事安排工作主要抓好以下三个重点。一是按照干部配备结构和工作实际需要,免去兼职超配人员兼任职务,将超职数配备的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调整到其他缺职岗位;二是对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清理违规机构、调整有关人员;三是对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鼓励接近退休年龄人员提前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