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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两委”第三次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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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9   浏览量:    来源:

 

凤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710 

 

 

 

 

 

 

 

 

 

 

关于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省民政厅印发的《安徽省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保证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积极推进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社区居委会职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加强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建设美好淮南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统一换届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顺利平稳进行;始终坚持发扬民主,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增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他们真实表达意愿;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章和居委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变、规定步骤不少,保证规范有序推进。

    三、选配要求

    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配备社区两委成员。选配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突出四有四能,即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能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处理各类复杂问题;有较强的领导社区治理能力,能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有较高的群众威信,能团结凝聚居民群众。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35—50周岁的人员为主体。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同志、男同志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

    合理确定两委委员职数。社区党委一般设委员 5—9人,社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 5—7人,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 3—5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按照社区实际居民(含流动人口)每300 户配备 1人,一般设委员5—9人。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经过民主选举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民委员会主任由一人担任的,社区党组织应配备 1名专职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社区党组织可邀请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原则上不参加选举。

    严格依法依规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由党员和居民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产生候选人,经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切实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每个县区所辖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应达到80%以上;条件成熟的,争取全部实行直接选举。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参选率。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未完成的社区居委会,按村委会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四、总体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总体安排

    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从 20157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换届选举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

    社区两委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同步进行。今年任期届满以及其他未按期换届的社区两委均应进行换届。党组织被列为软弱涣散整顿对象的社区,须待整顿任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换届工作。暂时不能进行换届选举的,经县区委批准可适当延迟,但必须于今年底前完成。社区共青团、妇联组织原则上与社区党组织同步换届。

    (二)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7 月中旬至 7 月下旬)

    一是成立组织。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要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明确职责。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街道(乡镇)要在换届前对社区党员人数、选民人数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开展社区干部任期财务审计,准确掌握社区两委相关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对问题突出、矛盾复杂的社区,要提前派驻工作组驻点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全面掌握情况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一社区一策,巩固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整顿成果。

    三是开展培训。换届前,各县区要认真开展换届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换届选举骨干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操作规程,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依法组织、指导、监督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宣传发动。各县区和街道(乡镇)要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活动,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步骤、投票方法和选举方式,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2、选举阶段(7 月下旬至 8 月下旬)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7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

    一是做好筹备工作。换届前,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在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下辖党组织(党小组)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二是实行两推。召开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对现任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不高于拟定职数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由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在未列入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社区党组织。

    三是确定考察人选。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

    四是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上报预备人选请示,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作出批复。

    五是党内选举。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社区党组织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区委组织部备案。

    (2)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 月下旬至 8 月下旬)。

    一是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成员 7 11 人单数组成,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委员若干人。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其成员名单应向居民公告(1 号公告),并报街道(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

    二是改选居民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改选社区居民代表。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产生后,名单应在 2 日内以社区选举委员会名义张榜公布(2 号公告),并报街道(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

    三是选民登记。选民资格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采取直接选举的社区可以进行选民自愿登记,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不得低于总数的 40%。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站点和选举日,要在登记日 5 日前进行公告(3 号公告)。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所有登记的选民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确认后的选民名单于投票选举日的 20 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4 号公告),并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四是候选人产生。候选人资格:除具备选民资格和省《选举规程》制定的条件外,各县区可在年龄、文化、专业技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持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应优先推荐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县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认真指导各社区选举委员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并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候选人提名方式有:社区党组织、居民小组会议、有选举权的居民20人以上或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个人自愿报名。具体方式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选举委员会要对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于选举日 3 天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5号公告)。     

    五是召开选举大会。各社区可根据不同情况,设立主会场和若干分会场,要严格限制流动票箱使用。对选举结果严格按照双过半原则执行。采取直接选举的社区每位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人数不得超过 3 人。在投票选举日 3 天前,应再行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选举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在社区张榜公布(6 号公告)。

    3、后续完善阶段9 月上旬)

    换届结束后,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指导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向党员和居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组织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在 10 日内搞好工作交接,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要召开联席会议,对成员做出分工,保证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关怀帮扶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支持社区各项工作;及时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新任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市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县区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两委新进成员进行轮训。

    4、检查验收阶段9 月中下旬)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要组织人员对所辖街道(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 9 25 日前将选举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于 9 月底进行抽查。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全市各级要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组织、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县区委书记要担任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统筹工作力量,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保联系制度,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包干,建立统一换届工作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对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或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积极探索,扎实推进选举制度创新。每个县区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比例应达到 80%以上。各县区要按照此目标分解任务,分类指导,落实到位。条件成熟的地方,要力争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比例达100%。积极试点开展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以及其他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的好形式、好方法。各县区观察员制度试点应达到20%以上。

    (三)强化督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质量。各县区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派出指导组和督查组对各街道(乡镇)和重点社区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和选情全面了解掌握,加强督导,推动工作。各街道(乡镇)要向所辖社区派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导所辖社区的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市社区换届工作督导组要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政策解答,帮助解决问题,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四)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上级党组织与基层签订责任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设立监督电话等方式,引导候选人自觉遵守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抓住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徇私舞弊、诬陷他人等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加强调度,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强化宣传引导,定期分析选情,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要将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要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信息沟通,从7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县区换届选举办公室每周二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度等情况(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联系电话 6678424,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联系电话 6644681)。

    附件:1.淮南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淮南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3. 淮南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督导组工作职责

          4. 淮南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督导分组安排

 

 

 

 

 

附件 1

 

淮南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沈  强(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  崧(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  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黄爱华(市人大副主任)

        张东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许治安(市政协副主席)

 员:魏德兰(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夏智明(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岳文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汤  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声文(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丁从起(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杨  杰(市民政局局长)

       陈永多(市财政局局长)

       洪 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舒生(市人社局局长)

       张玉鼎(市司法局局长)

       李  萍(市妇联主席)

       陈亚东(团市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岳文贵、杨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管恒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淮南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长:  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  杰(市民政局局长)

        岳文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管恒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淮萍(市妇联副主席)

        李传峰(团市委副书记)

        王  友(市信访局副局长)

 

 

 

 

 

 

 

 

 

 

 

 

 

 

附件3

 

淮南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督导组工作职责

 

 

    1.对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贯彻落实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策,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加强换届政策的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传达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在换届选举中的遇到的具体问题予以解答,并帮助协调解决;

    3.对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贯彻执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严厉打击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非组织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督促查处;

    4.了解和掌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指导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予以解决;

    5.对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及时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宣传推广。

 


附件4

淮南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督导分组安排

 

督查组

 

 

单位职务

督查县区

第一督导小组

 

岳文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田家庵区、潘集区

 

杨 磊

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第二督导小组

 

管恒川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家集区、八公山区

 

叶宜声

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科长

第三督导小组

 

徐淮萍

市妇联副主席

凤台县、毛集实验区

 

黄文卓

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副主任科员

第四督导小组

 

李传峰

团市委副书记

大通区

 

李 军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