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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量:    来源: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200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累计投入3906亿元,在全国率先实施民生工程,通过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解决民生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省政府每年制定出台实施通知,特别是从2009年起连续七年以皖政1号文印发执行,有力地指导推动了各级各部门抓好民生政策落实。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新常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要。为科学谋划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根据中央最新精神,结合安徽实际和财力,广泛征求意见,省财政厅研究提出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安排建议方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省委常委会审定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待项目确定后,省政府印发《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对于项目调整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二、请问项目的选择过程是怎样的?

5月份开始,结合财政改革和预算编制,省财政厅及早启动了民生工程项目谋划研究工作。

一是梳理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提案。梳理并逐项研究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民生工程的建议提案。

二是收集特邀监督员意见。通过年初寄送“致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的一封信”,每季度收集监督情况反馈表,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巡视活动等形式,收集分析相关意见建议。

三是研究日常工作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对于省人大省政协视察巡视、开展绩效评价、日常调研等活动中收集的市县和基层群众意见仔细研究。

四是深化项目公开征集活动。在面向全社会开展项目公开征集活动的基础上,首次发文征求16个市123个县区政府(含部分市开发区、园区)意见建议。

五是充分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对包括吉林、黑龙江等东北地区省份,浙江、江苏等东部省份,四川、陕西等西部省份,北京、上海等直辖市等13个省、市民生工程情况进行了认真学习、比对和分析,借鉴吸收项目安排相关经验。

六是形成项目安排建议方案。在多方征集论证,吸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预算编制工作,提出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安排建议方案。

七是向省人大、省政协专题汇报。向省人大、省政协专题汇报民生工程项目安排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八是提请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项目。115省政府68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项目安排建议,131日省委常委会审议并确定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

三、请问项目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的总任务,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雪中送炭,突出绩效、共建共享”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统筹安排民生工程项目。

一是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紧密对接中央和我省“十三五”规划,部署工作优先考虑民生之需,安排投入重点向民生倾斜,履行职责首先对民生负责。广泛征求项目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引导合理预期,进一步找准群众的需求点,增强民生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量力而行、雪中送炭。结合财力可能和实际状况,在内容设置、结构摆布上进行调整优化,在基本公共服务、精准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基层治理上取得新突破。退出任务已完成、运行较成熟的项目。补短板、促公平,新增农村基础设施、扶贫、济困项目,适当提高教育类和医疗类等部分项目标准。

三是突出绩效、共建共享。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民生保障供给侧改革,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将民生工程一招不让、一件一件地办好、一年一年地持续。注重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在共建共享发展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16年新增6项,退出6项,提标6项,继续实施21项,投入825.5亿元,仍然实施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6项。

(二)退出6项民生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项,任务已完成,退出实施范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项,资金有保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转入部门正常工作。

(三)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

(四)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21项民生工程,在内容设置、结构摆布上进行调整优化。

其中:部分项目增加省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由20157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投入由201510.5亿元增加到10.8亿元,含农村垃圾处理和乡镇改水改厕奖补资金各2亿元,增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奖补经费6000万元;部分项目扩大覆盖面,将新型农民培训纳入就业培训范围,增加奖补资金1亿元,将研究生资助纳入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内容,将四级残疾人纳入生活救助范围。

五、请问项目是如何分类的?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补短板”的任务要求,坚持有进有退,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领衔项目,实现滚动发展,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分为六大类。

(一)扶贫工作(11项)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二)“三农”工作(5项)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三)创业就业(2项)

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扶持工程。

(四)社会保障(8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五)教育文化(4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六)其他城乡公共服务等方面(3项)

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六、请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6年民生工程有序推进,惠民政策落地生根,《通知》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注重解决亟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拉紧主体责任链条,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二)强化精准推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要持续加强过程管控,确保既定的目标任务按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问题导向。要完善绩效评价,加强督查考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整改到位。要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制度层面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四)强化统筹协调。把实施民生工程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脱贫攻坚、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形成联动效应。加快民生领域大数据、新媒体、互联网平台统筹应用。

(五)强化共建共享。探索长效管护机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保障供给。注重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正确引导基本民生保障预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通知》要求,坚持着力和量力、规范和统一、完善和创新、精细和扎实、绩效和问责,以“三严三实”的作风和强烈的看齐意识狠抓落实。盯紧全年目标,制定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资金筹措通知和工作要点等配套政策;强化责任担当,落准落细落实部门市县责任,及早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管控考核,注重宣传引导,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