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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格规范程序 构建选拔任用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4-12-05   浏览量:    来源:市委组织部


    市委强化源头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前移监督关口,实行审查“备案制”。坚持科级干部任前审查备案,制定了《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前审查备案办法(试行)》,将对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关口前移到任前环节,对资格条件、选任程序、职数配备等进行严格把关。制定适用于县区和市直单位的干部选任规范文本,对各环节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办文格式、规范表格及工作流程图。自2013年6月起,共审核108家市直单位484名科级干部的任前审查备案事项,要求单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5人,因超职数或不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未予审核批准11人。

    二是扩大监督范围,实行评议“延伸制”。把“一报告两评议”作为加强选人用人工作民主监督、效果评估的有效手段,按要求指导各县区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切实做到会前指导、会中监督、会后督促整改。连续两年将“一报告两评议”范围拓展延伸到有选人用人权的91家市直单位,对后10名的单位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做到评议范围全覆盖、评议情况全反馈。

    三是发展党内民主,实行提名“公推制”。以落实干部群众“四权”为着眼点,充分发挥“知情者”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积极作用,先后三次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拿出25个市直部门和县区党政正职岗位进行空位公推,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确保正职领导人选具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

    四是完善评价体系,实行考核“百分制”。出台《县处级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办法(试行)》。考评对象上,分为县区和市直单位两大块,各5类主体。考评分值上,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由岗位目标考核、干部年度测评考核、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评价考核组成。结果运用上,与干部个人荣誉、物质奖励、政治待遇挂钩。考评操作上,统一组织、集中开展,由市委县处级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通力合作,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