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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健全干部量化考核体系 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性

发布时间:2014-09-16   浏览量:    来源:凤台县


    为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建立健全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机制,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重品行、重敬业,勇创新、勇担责”的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和激励干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全面转型,营造争先进位、富民强县的干事创业氛围,凤台县委组织部坚持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加强综合分析,客观研判干部实绩,注意把领导班子集体贡献和班子成员个人作用、主观努力和外部条件、当前工作和长远影响、前任基础和现任功绩等各方面因素,把任职考察、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审计和专项考核结果等各方面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判断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在班子中的实际作用,力求考核评价更加客观、全面、真实、准确。

    二是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有效补充,使年度考核更具科学性。对平时考核中发现干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症下药补齐短板,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错误。

    三是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取决于评价主体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当前全面深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查摆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干部口碑,听取群众意见,推动考核工作从“体内循环”走向“内外循环”。

    四是要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相结合。既坚持有效管用的传统做法,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又注意创新考核手段,增加“自选动作”,力求考核结果全面准确。

    五是坚持合理确定等次与强化结果运用相结合。干部综合考评按照四个分数线,划分成优秀等次、称职等次、基本称职等次和不称职等次。综合考评结果实行个别反馈和适度公开,并作为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