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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三三制”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4-01-13   浏览量: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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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稿:近年来,濉溪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并落实“三个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突出“三个重点”,确保干部监督有的放矢。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把党政“一把手”及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杜绝“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调任、离任的乡镇及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律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二是突出重点事项,建立大督查机制,对领导干部推进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中心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等情况进行督查监督,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重难点工作中的表现。三是突出重点时间,把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监督扩大到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监督,对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逢年过节、生病住院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活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明确“三大主体”,形提高干部监督工作合力。一是以组工干部为监督主体,建立组织部门内部监督信息归口管理制度,组织部各科室根据业务分工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干部监督信息,由干部监督科统一汇总,集中运用。二是以执纪执法部门为监督主体,出台《濉溪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县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信访、审计等十家单位为干部监督信息交流联席单位,实施监督责任分解,通过定期召开联席单位会议,对干部监督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三是以党员群众为监督主体,建立信访、电话、网络、短信等“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组织部长电子信箱,面向社会大众收集干部监督信息,认真落实党员群众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做到“三个结合”,发挥干部监督整体效能。一是干部监督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推行干部任用提名联审制,将拟提名的考察对象提交县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干部监督与干部教育培训结合,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基础工程来抓,结合干部日常教育培训,举办各级各类党性党风党纪培训班,同时把每年5月定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宣传月,集中学习干部监督政策法规。二是干部监督与干部考察考核结合,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将考察目的、拟任职位、考察人选、考察时间及考察组情况提前向被考察单位党员群众预告,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吴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