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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驱动”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2-07-19   浏览量:    来源:淮南日报

潘集区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组织振兴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力有序有效。

“夯基垒台”,健全乡村振兴组织体系

潘集区调整优化组织设置,开展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专题调研,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村党支部(党总支)+网格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打造“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

聚焦班子运行、工作能力、精神状态、群众反映等,潘集区对村“两委”班子结构、整体功能、运行状况及班子成员的个性特点、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11个。制发《2022年度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形成“一村一策”整顿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合力抓好集中整顿。

潘集区严格落实乡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三个在先”机制,做到党组织统筹协调在先,落实村级其他各类组织向村党组织汇报制度,突出党组织领导;党组织讨论决策在先,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大额资金使用等先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党组织推动落实在先,上级党委政府投向基层的各类资源和服务,以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

“立柱架梁”,优化乡村振兴一线力量

潘集区不断充实乡村振兴力量,配齐配强区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选派11名金融机构干部赴乡镇(街道)挂职副乡镇长(副主任),为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积极对接金融资源,提供专业力量。严格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开展违规借调乡镇公务员清理工作,共清理抽借调人员15人,确保基层有足够力量推进乡村振兴。联合区科经局选派科技特派员58名,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为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潘集区从严执行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村干部资格联审、辞职承诺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联合区纪委、区民政局出台《潘集区村干部效能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村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潘集区严格执行选派干部“日报告”、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履职尽责。部署开展选派工作“六项行动”,分三个片区举办选派第一书记“擂台赛”,开展“夏季送清凉”慰问活动,分别为全区108名选派干部送去清凉慰问包,为每个工作队赠送书籍《选派工作政策汇编》和《走好乡村振兴之路》。

同时,潘集区制发《2022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鼓励引导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组织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1户群众。

“积厚成势”,提升乡镇振兴治理水平

为规范化整治党群服务中心,潘集区部署开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分级约谈制度,对暗访反馈环境卫生较差的,由区委组织部约谈包村(社区)领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社区)书记约谈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存入其个人档案。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暗访,切实将阵地规范化管理抓在平常、严在日常。截至目前,开展集中暗访2次、印发通报2期;区委组织部集中约谈科级干部29人、责成乡镇街道约谈村(社区)书记34人。

为常态化引领乡村文明新风,潘集区推动村党组织牵头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示范引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等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宗教渗透、宗族势力等,抵制陈规陋习以及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制度化推进联系服务群众。转发省委组织部印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若干规定》,推动镇村两级党组织常态化联系群众、多渠道服务群众。

“行稳致远”,落实乡村振兴基本保障

潘集区优先考虑乡镇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为5名正科十年以上的乡镇党委书记晋升四级调研员、3名乡镇管理岗事业干部晋升八级职员。深入落实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减少各类发文、会议、台账和督导检查,让一线的党员干部集中精力抓乡村振兴。修订《潘集区村党组织工作台账》,登记内容由240页缩减至47页;启动“清牌减负”行动,对全区村级组织挂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实现基层阵地“减肥瘦身”。

潘集区对各乡镇2021年度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考评,印发《关于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评结果的通报》,对发展集体经济突出的前三名乡镇,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统筹遴选9个重点扶持村及扶持项目,落实扶持资金,推动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潘集区2022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要点》,坚持执行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月通报制度,督促各乡镇加快发展进度。

潘集区严格落实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向乡镇倾斜的要求,近三年乡镇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均高于区直机关公务员。对村干部基本报酬进行提标,村书记由每月2800元提高至每月3100元。为村干部统一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党性原则、思想认识、工作情况、纪律要求、实际困难、思路打算”为“六必谈”主要内容,经常性、广泛性开展谈心谈话。为离任村干部举办荣退仪式,春节、“七一”期间,走访慰问正常离任村干部、在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推动抓好乡镇“五小”建设,保障乡镇基本满足干部生活工作需求。(通讯员 柏 松 周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