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5 浏览量: 来源:淮南日报
决定8月31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陈儒江主持
8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利、赵期中、朱平、沈斌,秘书长宋光祥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研究决定8月31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1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淮南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第一批淮南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洞山林场隧道东侧防火道完善工程选址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述职评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了关于淮南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第一批淮南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关于人事任免案的汇报、关于《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洞山林场隧道东侧防火道完善工程选址的初审意见、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关于对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调研报告的汇报,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精神。(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