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量: 来源: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评比表彰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1〕2号)文件要求,对照评比表彰条件,我市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审核、逐级推荐的方式,经研究,提出了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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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2017-2020年度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拟推荐对象
一、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拟推荐对象:
凤台县委
二、全省“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拟推荐对象(含差额):
寿县板桥镇党委
凤台县岳张集镇党委
潘集区架河镇党委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党委
三、全省“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拟推荐对象(含差额):
寿县小甸镇杨圩村党总支
凤台县丁集镇沈庄村党支部
大通区洛河镇王庄村党支部
田家庵区安成镇连岗村党支部
谢家集区唐山镇施咀村党支部
八公山区山王镇林场村党支部
潘集区架河镇杨集村党总支
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臧巷村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