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分站

纪检监察

您的位置: 首页 > 纪检监察

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量:    来源:

各综合监督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变相发放各类津、补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酒后驾车行为。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驻组织部纪检组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监督电话:6678117

监督邮箱:hnzzzbjjz@163.com

 

                             驻组织部纪检组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