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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静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10-16   浏览量:    来源:淮南日报 

(2014年10月15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为挂职期满,吴静同志提出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静同志的辞职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