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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建立负面清单严把区镇党代表准入关

发布时间:2021-04-13   浏览量:    来源:

潘集区坚持源头把控,建立党代表人选条件负面清单,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提名推荐人选政治过硬、素质过硬、品行过硬。

一是广泛征集。区委组织部专门发出通知,就不宜当选党代表的具体情形,广泛收集区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检法司以及其他有行政执法权区直部门的意见,并由各部门一并不宜情形的法规制度依据,予以梳理汇总,形成初步清单。

二是集中议定。在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党代表先进性、纯洁性要求,区委集中议定了15条负面清单。如政治上,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妄议中央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等。素质上,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法纪意识淡薄、参与或鼓动群众参加非访、越级访、对抗党组织和政府的;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等。品行上,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结构属性不一致的等。

三是从严审查。在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前,区镇两级分别建立党代表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对照负面清单,党委召集纪委监委、组织、政法、统战、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信访、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资格联审,对非公经济中的党代表人选还征求市场监督局、税务局、企业党组织等单位意见,坚决把不符条件的人选排除在外。